校内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全面推进依法治教、依法办学、依法治校,加强学校法治工作,推动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,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、省教育厅、省司法厅印发的《关于开展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创建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学校制定了《青海大学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创建评估材料台账》(以下简称《台账》)。具体通知如下。
一、请各相关单位要做好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创建活动工作,认真对照《台账》,对应指标全面细致梳理备查材料,以评促建,提高学校法治工作规范化、科学化水平,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请各单位按照《台账》所涉及内容,对标自查自评,查漏补缺,做好台账。自评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,力戒形式主义,不得弄虚作假。
三、请各单位于2月23日之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41532119@qq.com,纸质版支撑材料请准备好,随时备查,相关通知另行下发(支撑材料电子版需对应指标分条列项整理,确保内容全面,框架清晰)。
党委宣传部
2024年1月17日